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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见建议

信件编号 539 类型 意见建议 提交日期 2015-03-29
标题 宁晋交警、协警不作为
内容 宁晋县交警、协警不作为。请问领导协警有无执法权和开罚单的权限?宁晋的交通状况堪忧,尤其现在凤凰路,因为清淤工作的开展,自北向南方向的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不能通行,导致自南向北方向车道有逆行,在路口处还有逆行计3分、罚款100元的警示牌。请问,因为政府的有关工作导致的断交是否能逆行,如果能逆行怎么没有交警、协警来指挥交通;如果不能逆行,那怎么还有这么多的机动车(包括很多警车)和电动三轮、自行车等逆行?出了事故谁来负责?政府会不会承担一部分责任?还有机动车的违章停车,尤其是在月城路(县医院门口)的电动三轮停的较多,罚单只给机动车(有牌照的),而电动三轮却不闻不问。这的交警、协警只开罚单,不进行交通疏导。这种不作为的工作态度谁来问责?还望领导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回答。不要说一堆空话,回答一堆空话!
回复人 宁晋县交警大队 回复日期 2015-04-30
答复内容       您好,接到情况反映后,我大队高度重视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
      1、关于协警有无执法权和开罚单的权限的问题。公安部明确规定,交通协管员在交通民警的指导下,承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劝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;维护交通事故现场秩序,保护事故现场,抢救受伤人员;进行交通安全教育;及时报告道路上的交通、治安情况和其他重要情况;接受群众求助。
      2、关于凤凰路南北方向有逆行的问题。目前,县城区凤凰路正在进行雨污分离管网改造施工,半幅路面封闭,交警大队采取提前上岗、延时撤岗的办法指挥疏导交通,至于说逆行的问题,原则上施工路段不允许逆行,但是,凤凰路相对较窄,沿线有些单位或个人的车辆不得不回单位或回家,造成个别车辆有逆行现象。
      3、关于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四轮车治理问题。县政府已于4月28日审定《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四轮车限制通行专项行动实施方案》,公安交警部门在凤凰路与西关街交叉口、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部门在凤凰路与天宝西街交叉口设岗,进一步加大对电动(燃油)三轮车、四轮车限行措施的管控力度。
      最后,衷心感谢网友对公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高度关注。